山雨欲来风满楼!新的《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9月1日即将实施,在民办教育“调减”大背景和《民促法条例》公布后的强监管的时代,以前以“名校办民校”挂牌或管理收取高额费用、模糊不规范的时代一去不复返了。
自《半月谈》2021年第4期撰文《挂着名校牌子,收费高,却很孬!有名无实的“冠名办校”值得警惕》猛批“名校办民校”并直指“北大附属实验学校”以来,北京师范大学原党委书记刘川生应声落马,据不完全统计刘书记在位时一下子审批40多所北师大附属学校。早在2017年6月中央巡视组巡视北大、北师大时就严肃指出“校办企业和合作办学等领域廉洁风险突出”。最近闹得沸沸扬扬的“衡水中学进驻深圳”事件,牵出了用“衡水中学”的牌子在全国开办有40多家分校并在美国纳斯达克上市,引起了全社会的高度重视。名校光环,抢夺生源,天价学费,推高楼价,加剧家长的进一步焦虑情绪,一定程度上激化了社会矛盾。
7月19日,中央八部委重拳出击,联合发文《关于规范公办学校举办或参与举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通知》。通知中对名校办民校(公参民)的范围做了严格界定,通知中主要内容要求如下: 1、公办学校单独举办的民办、公办学校与地方政府及相关机构合作举办的义务学校,应办为公办学校;
2、公办学校与其他社会组织、个人合作举办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符合“六独立”可以继续举办民办,但对使用公办校名和校名简称进行清理后退出。
3、对于不符合“六独立”要求的民办学校,要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视情转为公办或终止办学。
4、既有居住社区配套建设的配套建设的“公参民”学校或转为公办学校,或由政府以购买服务的方式提供学位,继续办学。
5、不再审批新的“公参民”学校,公办学校也不得以举办者变更,集团办学、品牌输出等变相举办民办义务教育。
6、地方政府和公办学校不得向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新增派具有事业编制的教职工。已经派出的,分阶段分步骤有序引导退出。
7、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不得以(合作或挂牌的)公办学校校区、分校的名义招生,也不得以借读、挂靠等名义变相违规招生。
8、名校办民校(公参民)的治理,力争用2年时间,理顺机制体制,实现平稳过渡。
通知最后要求各地要增强“四个意识”,坚持“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规范“公参民”学校作为重要整治任务。同时强调:对执行不力、顶风违规变相审批,要严肃追责问责。
文件最后规定“将此项工作分别纳入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范围和部署高校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范围”,并要求在今年8月底完成专项摸底排查,理清产权和责任关系,制定分省分年度工作方案,报教育部(发展规划司)备案。
今年5月17日,教育部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了国务院新修订的《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教育部政策法规司副司长王大泉介绍,《实施条例》明确了民办学校举办的鼓励与限制规范,特别是增加对公办学校举办民办学校的限制,针对举办者变更、集团化办学、在线教育、学校名称等实践中出现的新问题,作出了规定。
一是规范地方政府、公办学校参与办学的行为。增加规定:地方人民政府不得利用国有企业、公办教育资源举办或者参与举办实施义务教育的民办学校;实施义务教育的公办学校不得举办或参与举办民办学校,其他公办学校不得举办或者参与举办营利性民办学校;公办学校举办或者参与举办民办学校;不得仅以品牌输出方式参与办学,举办或者参与举办非营利性民办学校,不得以管理费等方式取得或者变相取得办学收益。
二是规范通过资本运作控制非营利性学校进行获利的行为。增加规定:同时举办或者实际控制多所民办学校的,不得改变所举办或者实际控制的非营利性民办学校的性质,直接或者间接取得办学收益;也不得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排除、限制竞争。任何社会组织和个人不得通过兼并收购、协议控制等方式控制实施义务教育的民办学校、实施学前教育的非营利性民办学校。
三是完善举办者变更机制。增加规定:民办学校举办者变更的,应当签订变更协议,但不得涉及学校的法人财产,不得影响学校发展,不得损害师生权益;现有民办学校的举办者变更的,可以根据其依法享有的合法权益与继任举办者协议约定变更收益。
中办国办《关于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的意见》[2021](15号文)出台,中央和各省相继召开规范民办义务教育专项工作会议,全面启动规范民办义务教育专项工作。各地将不再审批新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在校生规模占比将控制在5%以内。湖南、江苏、四川等地教育部门发文指出,将调减本省内民办义务教育占比,民办初中、小学在校生人数占义务教育在校生总数的比例,将调减至5%以下,原则上不再审批新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
以上一系列的法规和措施,会不会雷声大雨点小或者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这也取决于地方政府执行的力度。像今年四川眉山天府新区嘉祥外国语学校,被勒令停止招生,还没等到9月1日开学,但已经被要求转设为公办学校,这可能是新法(新的)命中的第一例。而在全国民办学校数量最多的广东某市,政府还在默许或抢批一批民办学校,和名校挂钩的“名校办民校”广东外语外贸大学附设外国语学校办学规模6000人,开设学前教育、小学教育、初中教育,预计投资12.6亿元,拟在2022年1月开工,2023年9月招生;位于松山湖的曼彻斯通松山湖书院,今年9月开学,一年学费住宿费及餐费30万元,成为当地最高收费的民办学校,让一般民众望而兴叹;以做超市零售业为主的嘉荣集团,总投资超15亿元、占地416亩的嘉荣外国语学校今年9月1日开学,翰林实验学校目前在校生近万人,目前抢建新校翰林外国语学校,由于工程原因,推至明年开学;另外还有海德双语学校、燕英实验学校等一批均投资10亿元以上的大型航母学校抢在政策之前落地。而对于中央要求将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生控制在5%以内,对于义务教育阶段民办生占58%以上的该市,至死都难以达到。当让与此相比,也有太左的做法,安徽某个地方今年不给民办学校小一及初一的招生指标,以达到将民办义务教育生控制在5%的指标,更是让人担心。
从全国看来,像上述广东某市,政府有心有钱,但难以跟上人口迅速增长对公办义务教育的需求,另外一方面像内地和欠发达地区,政府有心无钱,无法满足当地适龄儿童入读公办义务教育的全部需求,这是推动中央政策落实的最大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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