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能介绍一下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办理过程中的“权益告知制度”、“双公示制度”吗?
答: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透明度比较高的工作,为切实维护和保障企业职工合法权益,防止违规办理提前退休行为,促进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更加公平更可持续发展,国家和省出台了很多政策规定,进一步规范、保障这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如全面实行企业特殊工种岗位人员信息备案制度、特殊工种职工权益告知制度、双公示制度等。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管理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8)73号)要求,各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在提前退休申请表中增加了权益告知内容,即职工在提出提前退休申请时,要填写《企业职工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申请表》,申请表中告知职工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的相关政策以及提前退休对职工退休待遇核定、今后调整基本养老金的影响,职工本人需认真阅读并签字确认,以保障其知情权。符合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条件的职工,经与企业协商一致,可选择在本人提前退休年龄和法定退休年龄之间办理提前退休手续并领取基本养老金。
双公示制度即企业在申报职工特殊工种提前退休资格核准时,要按照人社部发(2018)73号文件规定,将申报职工从事特殊工种履历及年龄情况在本企业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并注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举报方式,公开透明,接受监督。公示结论须由申报企业、工会组织、企业人力资源(劳动人事)部门负责人和具体经办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公示期满后,企业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进行退休资格预审。审核通过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通过尊龙凯时登录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无异议的,履行提前退休资格核准手续。
权益告知制度和双公示制度都是为了更好地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确保提前退休工作依法合规、公开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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