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热爱干部教育培训事业,富有创新、团结协作精神和良好的道德修养,身心健康。
5. 具有良好的专业素养,在所从事的工作领域有较好的积累,熟练掌握英语和计算机操作技能。
6. 具有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82年1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者,年龄条件可酌情最高放宽至45周岁(1977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7.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 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报名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报名应聘方式和时间
请于即日起,下载并按要求填写“应聘自荐表”,将填写完整的“应聘自荐表”电子版及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的证明材料、反映个人工作能力和学术水平等相关材料扫描件发送至邮箱[email protected],应聘简历接收时间截至2024年2月29日,过期不予受理。
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学院负责,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根据公告规定的报名资格条件和招聘岗位要求,对报名申请进行审查,做到客观、公正、及时,对所有报名应聘人员一视同仁。
根据应聘情况,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与该岗位计划招聘数的比例至少达到3:1方可组织面试,达不到该比例的,减少招聘人数以确保达到面试比例,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减少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将在学院网站公布。
面试方式
面试前,对报名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参加面试人员须按要求及时提交相关材料。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招聘单位有权取消其参加面试的资格。面试由试讲、科研评价和心理测评三部分组成。
1. 试讲。应聘人员根据拟应聘岗位准备试讲内容,试讲时间为30分钟,满分100分。
2. 科研评价。面试前,应聘人员提交博士论文和1篇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博士论文尚未完成的,可提供阶段性成果,面试时根据考官提问进行答辩。考官组根据论文质量和答辩情况打分,满分100分。
3. 心理测评。通过心理测评,了解应聘人员的性格特质、心理素质、抗压能力等。
面试成绩按试讲成绩占50%、科研评价占50%计算。心理测评结果作为面试成绩的重要参考。
来源: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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