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历资历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硕士学位。
2.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或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从事演出制作工作满 1 年,经考察合格。
3.具备大学专科学历,或技工院校高级工班毕业,从事演出制作工作满 3 年。
4.高中(含中专、职高、技工院校中级工班)毕业,从事演出制作工作满 5 年。
(二)工作能力(经历)条件。
1.具有舞台剧(节)目组织和制作管理相关的业务知识。
2.初步掌握舞台剧(节)目的策划、创作、排练、演出和市场规律。
3.有一定的舞台剧(节)目的策划、创作、排练、演出和营销的组织执行能力,具有一定的演出制作常识,在工作中能解决制作流程中的基本问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参与并完成文艺单位和专业剧院(场)的排练演出的制作任务。
(2)协助完成 2 部以上剧(节)目的制作任务,或在制作人指导下独立制作小型剧(节)目 1 部以上。
(三)业绩成果条件。
任现职期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制作的剧(节)目获县级以上奖项 1 次。
2.制作 1 部以上的剧(节)目获得好评或有报刊发表文章予以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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