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9日,教育部召开了以介绍《教育部关于深入推进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分类发展的意见》有关情况为议题的新闻发布会。在此次发布会上,教育部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司长任友群介绍了当前博士研究生培养相关情况。
任友群表示,博士研究生是我们国家创新体系中重要的生力军,在各行各业也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培养的体量不断增加。2023年,我国应届博士毕业生达到7.52万人。其中,到企业就业的,现在7.52万人中已经超过了1/5,这一比例在三年来持续上升,“这个比例对于现在已经是发达国家的一些国家来看还是不够高”。对此,“我们在持续加强学术型博士培养的同时,应该大力加强专业型博士的培养,这是势在必行的。”
任友群介绍,第一是首次在法律层面对两类学位博士的学位授予条件分别作出要求。根据提请全国人大审议的《学位法(草案)》,两类博士除均应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外,学术学位博士还须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须在科学研究领域做出创新性研究。专业学位博士还须具有独立承担专业工作的能力,须在专业领域做出创新性研究。
第二是在学科专业设置上大力发展博士专业学位。2022年,发布的新版《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进一步丰富了专业学位类别,设立了气象、文物等博士级别的专业学位,将法律、应用心理、出版、风景园林、公共卫生一批专业学位类别也调整到了博士层次,博士专业学位类别数量比旧版大大增加,增加了177%。
第三是扩大博士专业学位人才培养的规模。在博士生招生计划分配上,持续加大对专业学位的支持投放力度。2022年,专业学位博士的招生数量比五年前增加了8倍。
任友群表示,下一步,教育部将以落实文件作为一个抓手,持续优化学科的专业布局,强化两类学位在定位、标准、招生、培养、评价、师资等环节的差异化要求,强化分类审核与评价,深化全链条的改革,积极推进博士生教育体系和科研体系、产业体系深度融合,塑造发展新动能、新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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